为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培养高层次、领军型工程技术拔尖创新人才,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急需,培养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急缺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我校继续在2024年开展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招生规模约为120人左右。

      招生导师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导师介绍

一、招生类型

      我校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及能源动力四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博士研究生。此次招生类别为定向培养(在职人员)。


二、招生专业与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自动化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民航学院

航天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

085500

机 械

航空学院

能源与动力学院

机电学院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航天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能源与动力学院

自动化学院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备注:我校与中国航发等单位有国家急需人才培养计划合作专项,有意申请的考生,可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


三、报名条件

      报考需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进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若持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书。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本行业或者本学科领域具有正高职称专家推荐,报考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5.考生报名前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专业招生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

6.定向培养的考生报考前须征得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

7.在职考生一般来自大型企业、重要科研院所等单位,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四、报考方式与考核

      招生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考核”的综合考核方式。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递交申请材料,接受考核。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完成网上报名提交,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登陆http://yzsbm.nuaa.edu.cn/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

3.申请材料(仅需在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版)

(1)《2024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签字盖章);

(2)专家推荐书2份(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格式,打印签名);

(3)最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国(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的证明材料;

(5)本人最具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完成上传。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4.资格审查

(1)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等进行初审。

(2)各学院组成材料审查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对其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等进行初选,根据初选结果,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3)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考核前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原件备查:

①《2024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签名和盖章);

②专家推荐书2份,专家签名原件(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格式);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④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以上材料不全,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5.缴费及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在报名系统缴纳复试费80元。考核采用面试形式。5月31日前各学院须完成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安排见学院通知。


五、录取

1.我校根据2024年招生规模、考生申请材料、综合考核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等,而造成最终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其工资、福利、医疗、社保等相关待遇均由该生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执行。

3.我校于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


六、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

1.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制4年,定向就业生学习年限为3-8年。

2.学费标准全日制定向就业生12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生20000元/生·年,按4年收费。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毕业时,发放注明学习方式字样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时,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查询、联系方式

1.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www.graduate.nuaa.edu.cn),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页公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4895721

电子邮件:nuaayzb@nuaa.edu.cn

地  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单位代码:10287

3.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及网址

航空学院

025-84891274

http://aero.nuaa.edu.cn/

能源与动力学院

025-84890520

http://cepe.nuaa.edu.cn/

自动化学院

025-84890132

http://cae.nuaa.edu.cn/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025-84892417

http://ceie.nuaa.edu.cn/

机电学院

025-84890249

http://cmee.nuaa.edu.cn/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52112904

http://msc.nuaa.edu.cn/

民航学院

025-52113903

http://cca.nuaa.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84892974

http://cem.nuaa.edu.cn/

航天学院

025-84892805

http://astro.nuaa.edu.cn/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

025-84892830

http://cs.nuaa.edu.cn


附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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