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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236发布时间:2023-09-11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进行科研与实践创新,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校研字[2021]51号)(附件1),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校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2023年校创新计划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组织管理,项目申报将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者必须是在校硕士研究生,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2022级硕士研究生担任

1. 项目参与人员必须为我校在籍硕士研究生。

2. 在研“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申请。

3. 每位研究生限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相关要求

1. 申报形式:校创新计划项目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一般不超过4人,跨学科、跨学院申报优先立项

2. 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导师担任,导师应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

3. 项目周期:项目实施时间可根据其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工作进度而定,原则上为1年。

4. 预期成果:申请人必须对预期所能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及以及相应的支撑素材(如高水平论文、专利、标准等)进行明确,作为立项评审和结题考核的重要依据。所有预期成果内容应与创新项目题目密切相关,获得时间需在项目立项之后。

5. 项目结题:项目团队必须满足申请书中所预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以及相应的支撑素材要求方能结题,已作为申请立项依据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依据。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项目产生的成果须标注“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资助及项目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须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NUAA”。

6. 立项经费:工科一般不超过8000元/项;非工科一般不超过4000元/项。

三、申报流程

1. 9月11日-9月19日:项目负责人申报,指导教师审核。

项目负责人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graduate.nuaa.edu.cn/gmis5/),选择创新实践-校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界面,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后导师网上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逾期将关闭网上申报功能,不再接受申报。特别提醒:申请人在线提交后可点击【打印】下载看申请书内容,如需更改可在导师审核前撤销提交。导师选择研究生创新实践-校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审核界面,审核申报人内容。

2. 9月20日-9月21日:院工作组审核,汇总申报项目信息。

院工作组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选择创新管理-校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审核界面,审核本单位的申报项目是否满足申报要求,如不满足申报要求的不予审批通过。

3. 9月22日-9月26日:评审专家评审,完成立项工作。

院工作组组织专家进行网上项目评审,完成立项工作,并将立项项目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yiran.zhang@nuaa.edu.cn。项目编号按xcxjh2023+学院(两位)+项目序号(两位)设定,如一院的项目编号为xcxjh20230101,以此类推。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项目汇总表.doc


校工作组联系人:张怡然

电  话:84892485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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