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相关事宜通知

作者: 访问量:213发布时间:2023-05-05


拟录取考生: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拟录取硕士生调档等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按期办理。

  一、调档函打印

  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包括推免生),须将档案调入我校。请考生于2023年5月31日之前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调档函,具体操作如下:

  考生登录:http://yzsbm.nuaa.edu.c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在录取结果查询板块中点击“打印调档函”,并根据调档函上的要求,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将档案及时寄至各学院(仅限邮政EMS或机要寄发)。我校不再寄送纸质调档函。

  二、定向就业协议

  根据相关规定,2023年我校招收的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生,包含拟录取的一志愿和调剂生,均需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请考生严格按照《2023年拟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生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操作。

  三、保留入学资格

  请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及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硕士招生-资料下载”栏目。

  四、录取通知书地址修改

  请考生登录http://yzsbm.nuaa.edu.c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在“通讯地址确认”中核对修改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截止时间为5月28日,没有提交确认信息的考生,以考生原通讯地址邮寄。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核对修改地址信息,逾期不予办理。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下发正式录取库后(预计在6月份)发放,请考生耐心等待。

  五、党团组织关系相关说明

  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和转接以学校6月份发布的新生报到须知要求为准。

  1.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江苏省内党员(含预备党员):可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就读学院党委/党支部,具体正确名称请与学院确认;省外党员(含预备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与江苏实现通联的,可通过系统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就读学院党委/党支部,具体正确名称请与学院确认;未实现通联的,凭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开具的纸质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我校就读学院党委(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党委);

  2.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团江苏省委-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各学院团委下设的相应支部”,具体支部名称请与相关学院辅导员联系;线下团员档案转入:团员档案随同学生档案,转入所在学院团委。团组织关系必须在线上完成转接,若团员未使用“智慧团建”系统,请携带好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向所在学院团组织申请录入。

 

附件:推免考生编号.xls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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