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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4869发布时间:2023-01-31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计划要求,我校现启动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规划,广泛宣传,按照选拔条件和时间节点,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及期限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二、 申请条件

1. 符合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

2.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3.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备注:录取通知书/邀请函上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23年6月,同时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三、 派出渠道

为了更好地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资源,学生除可通过所在单位(南航)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以外,还可留意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奖学金、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或国外合作项目,详见:https://bg.csc.edu.cn/ProjectList.aspx。

四、 申请程序

1. 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

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并按要求准备书面材料,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于2023年3月8日前提交至各学院,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于2023年5月8日前提交至各学院。

2. 学院推荐上报院内拟推荐人员材料

学院应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和5月15日(“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前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将申请人纸质材料及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本部综合楼509办公室/江宁师生服务大厅10号窗口);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huqiong@nuaa.edu.cn.(电子版压缩文件名称:“学院+2023年国家公派申请个人材料及汇总表(攻博/联培博士)”)

3. 申请人网上报名

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受理机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3月10日–31日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申请。

4. 学校评审和推荐上报名单公示

5. 学校网申受理

学校将分别于4月12日及6月12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6.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3年5月公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公布。“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 申报材料提交说明

申报材料提交清单见附件1,提交后恕不退还,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请务必按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要求参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6

六、 注意事项

1. 根据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入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原则上不予以变更。

2. 请拟申请赴美高校留学的师生特别注意,由于我校部分学科领域被美国列入敏感单位专业清单,请申请前与国外合作导师做好前期沟通,避免签证拒签。另考虑到有些国家(地区)国际环境等影响,不适宜前往留学,请同学们申请时谨慎考虑,必要时可咨询相应负责老师。

3. 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申请人如系重要涉密人员,请先行向保密处咨询有关出国规定。

4. 有意申报相关国际化培养项目的同学可加QQ群:645026361。


联系人:朱老师,84892491/52118395


附件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申报清单及提交要求.zip

附件2: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pdf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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