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14871发布时间:2021-09-27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进行创新设计和创新研究,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校研字[2021]51号)(附件1),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校创新计划项目”,原“开放基金”)的申报工作。2021年校创新计划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组织管理,项目将使用“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所有在校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须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2020级硕士研究生担任。

2.项目参与人员必须为我校在籍硕士研究生。

3.在研“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在研我校“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申请。

4.每位研究生限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相关要求

1.申报形式:校创新计划项目以项目的形式进行资助,以个人或团队申请。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年级、多专业开展合作研究,团队一般不超过4人。

2.研究内容:校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的研究内容不限,只要是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新原理,都可以申请资助。

3.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导师担任。

4.项目周期:项目实施时间可根据其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工作进度而定,原则上为1年。

5.预期成果:项目申报立项时须承诺预期结题成果,成果具有创新性,并有一定数量的论文、专利、标准或其他支撑材料;

成果第一作者应为项目组成员(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的成果限一项);

所有成果内容应与创新项目题目密切相关,获得时间需在项目立项之后;

项目团队必须满足申请书中所预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以及相应的支撑素材要求方能结题,结题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6.立项经费:工科一般不超过8000元/项;非工科一般不超过4000元/项。

三、申报流程

1.9月28日-10月7日:项目负责人申报,指导教师审核。

项目负责人登陆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graduate.nuaa.edu.cn/gmis5/),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后请导师网上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逾期将关闭网上申报功能,不再接受申报。

2.10月8日-10月11日:院工作组审核,汇总申报项目信息。

院工作组登陆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系统,审核本单位的申报项目是否满足申报要求,如不满足申报要求的不予审批通过。

3.10月12日-10月17日:院工作组组织专家进行网上项目评审,完成立项工作,并将立项项目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附件2)。

注:项目编号按xcxjh2021+学院(两位)+项目序号(两位)设定,如一院的项目编号为xcxjh20210101,以此类推。


联系人:朱琼      

电  话:84892491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项目汇总表.doc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1年9月27日


分享:
友情链接
网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