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360发布时间:2016-04-2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请申请人按照工作时间表进行申请。具体条件和程序请参照本网站“专业学位”板块(同等学力)《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工作程序》、《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程序》。

联系电话:025-84896170(臧老师)、84892486(丰老师)

 

注:

1.资格审查表中封面的学号一栏暂不填写;
2.资格审查表最后一页的单位、导师、所在学院意见需要自行联系签字、盖章。研究生院一栏意见由我办负责处理;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

4.按照上述相关“工作程序”准备纸质材料,同时填写电子表格2016年申请南航大同等学力硕士博士材料统计

 

 

 

 

资格审查工作时间表

起止时间

办理事项

负责部门

备注

4月26-5月16日

申请人提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至学位办、电子表格《2016年申请南航大同等学力硕士博士材料统计》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nuaa.edu.cn

学位办

(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21、511室)

1.逾期不再办理;

2.课程须在1学年内修完;课程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之间,和全日制硕士、博士一起完成课程学习;

3.请关注后续通知查看缴费报道安排。

5月17-18日

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5月19-20日

公布审查结果、学号

9月初

到校缴费办理报道手续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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