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9]16号),研究生院对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2月17日期间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资助名单予以公布。
申请人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经费,除购买往返飞机票需提前向研究生院借款,其他经费由导师课题组先行支付,会议结束返校后,申请人须向研究生院提交总结及会议资料等,相关单据由导师确认签字后,一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附件: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名单(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2月17日受理)
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名单
(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2月17日受理)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批准经费(元) | |
1 | BX1202019 | 于 洋 | 二院 |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 12000 | |
2 | BQ10058023006 | 何青松 | 五院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8000 | |
3 | BX1104001 | 朱 敏 | 四院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