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9]16号),研究生院对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3月19日期间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资助名单予以公布。
申请人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经费,由导师课题组先行支付,会议结束返校后,申请人须向研究生院提交总结及会议资料等,相关单据由导师确认签字后,一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附件: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名单(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3月19日受理)
研究生院
附件:
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名单
(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3月19日受理)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批准经费(元) | |
1 | B0803110 | 赵波 | 三院 |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 12000 | |
2 | BQ10068053020 | 刘勇 | 六院 | 材料加工工程 | 12000 | |
3 | BQ10068053012 | 吴王平 | 六院 | 材料加工工程 | 1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