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1〕38号)、江苏省《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11〕11号)要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我校在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讲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科学精神。培养研究生追求真理的信念,勇于探索的精神,敢于质疑的勇气,遵循实证的方法,讲求理性的态度。(二)是科学道德。引导研究生做到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自觉抵制弄虚作假、浮躁浮夸、侵占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三)是科学伦理。引导研究生以追求真理性的认识与人类的文明、和平和进步为科研准则,投身和致力于造福人类的科学研究。(四)是科学规范。使研究生掌握什么是科学,怎样获得和创造科学知识,掌握学术研究、学术引用、学术评价等方面的规范。
各学院每年都要对新入学研究生开展宣讲教育;
二、我校宣讲教育的工作措施
(一)组建高水平宣讲专家队伍。请各学院选用本院或校内外科学道德高尚、学术成就突出、学术行为规范、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和较高地位的专家学者,担任学院宣讲教育专家。
(二)宣讲教育内容。根据中国科协和教育部统一要求编写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参考大纲》,各学院开展宣讲教育工作(电子文档见附件)。
(三)总结交流各学院宣讲教育情况。各学院要把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提高宣讲教育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