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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09 21:36:06 点击数: 213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评优评奖对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个性发展,对2023-2024学年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现就上一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办法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院研究生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评审工作。

  二、名额分配

       本次评优评奖中,评定的个人荣誉包括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先进个人、科研创新先进个人,集体类荣誉包括研究生先进班级,其他荣誉和奖项根据相关办法评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类荣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分配的名额只是该奖项评奖人数的上限,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评优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评定条件评选。

  三、具体要求

      请各学院参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学院评定实施办法细则,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校级机关评选结果出具推荐材料由各学院汇总一并上报,并在审核意见中备注说明。当前因处分、实验室安全违规等原因取消评优资格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评选。

  四、材料上报

  1.个人荣誉经基层班团组织推优后,被推荐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管理中按荣誉类别登记并提交申请,由学院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在系统中审核提交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在研工系统中审核完毕后,学院从系统中导出获奖名单核对无误后,制成评优汇总纸质表,学院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研工部。评优结束后,学院可将审批表导出打印后存入学生档案。

  2.集体荣誉包括先进班集体,由集体负责同学在研究生系统中填写申报材料,学院将评审通过的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3.以上需报送的材料提交节点均为10月23日前。


 附件1:2023-2024学年评优评奖指标分配.xlsx

 附件2:研究生评优评奖工作实施办法.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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