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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春季经济困难博士研究生办理学费缓缴的通知
 时间:2021/04/14 24:30:11 点击数: 887

 

各学院:

2021级春季博士研究生入学工作已经启动,由于部分研究生准备拟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原因,暂时无法缴纳全部学费。为保证所有学生能够及时注册,顺利完成选课等事宜,现将学费缓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级春博新生学费缓缴办法

1.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生源地)的研究生: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报到,学院给予认定后办理报到手续

2.其他特殊类型学生: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意向,辅导员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审查(缓缴原因、金额等)后办理报到手续。

二、2021级春博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于4月30日前,参考《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附件2)通过线上方式办理;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研究生生源地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具体办理事宜详询负责工作人员。

三、材料报送

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填写《拟办理学费缓交2021级春季博士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研工部(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01办公室,将军路校区师生服务大厅11号窗口),电子版发送到nuaa_ygb@nuaa.edu.cn。


 研工部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pdf

附件3:拟办理学费缓交2021级春季博士研究生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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