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全体2016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为提高毕业生离校工作服务水平,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学校将在2016年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中正式启用数字化离校系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离校系统的登录
1.登录网址:lx.nuaa.edu.cn
2.学生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校园网上网密码,若未办理校园网账户的,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
3.研究生导师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为校园网上网密码,若未办理校园网账户的,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4.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务员、组织员(组宣干事)用毕业离校系统使用培训会上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5.研究生院、财务处、科技部、保卫处、保密处、档案馆、图书馆、后勤集团有关研究生毕业离校手续办理人员用工号登录,密码为校园网上网密码,若未办理校园网账户的,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二、研究生离校系统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离校系统操作流程
| 序号 | 部门名称 | 环节名称 | 主要职责 | 负责部门 | 提醒事项 | 办理顺序 |
| 1 | 研究生院 | 提供离校名单 | 输出或录入待离校名单 | 研工部,综合楼501,84893605 | 离校系统中的毕业生名单默认为2013级及以前的硕士毕业生,若离校系统中无自己的信息,请与研工部联系 | 1 |
| 2 | 导师 | 清理手续 | 清理手续 | 研究生导师 | 各毕业研究生及时与导师沟通,在交接完工作,结清账目,征得导师同意后,请导师登录离校系统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后续环节的办理。 | 1 |
| 3 | 学院 | 提交培养、学位相关材料 | 办手续 | 教务员 | 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要求,提供课程成绩、开题报告等学位相关材料,材料提交结束后由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单独或批量办理。 | 2 |
| 4 | 毕业生材料接收移交 | 接收毕业生登记表、核对档案投寄地址、发放户口迁移证、发放就业报到证、加盖毕业留念章 | 辅导员 | 研究生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辅导员提醒学生在离校系统中填入户口迁移地址(户口不在学校无需办理),按派遣要求向学院提供档案邮寄地址等毕业生材料接受移交后,由辅导员单独或批量办理。 | 2 |
| 5 | 党员关系转移 | 党员关系转移 | 学院组织员或组宣干事 | 不是党员的同学无需办理,系统默认此项办结。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之后,由学院党组织关系转移负责人在系统中单独或批量操作。 | 2 |
| 6 | 图书馆 | 图书馆相关手续办理 | 提交学位论文、还书、还借书证、自助打印欠费 | 图书馆84892938 | 在图书馆首页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论文承诺书中需要有签名,请扫描或拍照后将签名插入论文相应位置),还完所借书籍,缴清图书欠款后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操作通过。 | 2 |
| 7 | 公寓服务中心 | 退 宿 | 清理家具和交宿舍钥匙 | 明故宫校区公寓服务中心84892936 将军路校区公寓服务中心52118216 | 缴清住宿费,办理退宿手续后,系统从学生宿舍管理系统中自动提取已办理完结退宿人员名单并默认通过。 | 2 |
| 8 | 财务处 | 财务相关手续办理 | 清理借款、清验学杂费 | 财务处,综合楼330,84892239 | 从财务系统中提取数据,包括住宿费、体检费和学费。不欠费的默认通过,欠费的需要前往财务处(明故宫校区)或注册中心(将军路校区)刷卡缴费。定向委培研究生的学费由研究生院综合办审核。 | 2 |
| 9 | 保卫处 | 户口迁移 | 户口迁移 | 保卫处,综合楼221,84892460 | 保卫处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办理户口迁移人员信息批量导入名单确认通过,户口不在学校的默认通过。户口迁移证毕业生从辅导员处领取。 | 2 |
| 10 | 科技部 | 收知识产权承诺书 | 知识产权承诺书(个人网上确认) | 科技部,综合楼606,84892717, | 研究生在离校系统中阅读知识产权承诺书并网上签订,签订后即本环节办结通过。 | 2 |
| 11 | 保密处 | 保密处审核 | 审核 | 保密处,综合楼701,84890379 | 涉密研究生办理完脱密手续后由保密处审核通过,非涉密研究生默认通过。 | 2 |
| 12 | 校档案馆 | 办理学位档案卡(贴学位照片) | 办理学位档案卡(贴学位照片) | 档案管84891089,荟萃楼 | 个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照拍摄并确认电子版移交到档案馆,档案馆确认收到学位照片后上传到离校系统,并批量确认通过。 | 2 |
| 13 | 研究生院 | 学位办理 | 提交学位论文、硕士学位授予信息表 | 学位办,综合楼511、527,84892486, |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毕业与学位栏目下,填写学位授予信息,核实无误后打印并本人签字,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学院,研究生院收到办结名单后,从离校系统中办结此项。 | 2 |
| 14 | 移交学位证书 | 移交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交毕业资格审核表 | 学位办,综合楼527,84896170, |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毕业与学位栏目下,毕业资格审查,答辩结果由学院教务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线打印“毕业资格审核表”,核实无误后由本人签字,学院汇总后教务员签字,学院盖章统一提交学位办。上述1-13所有环节办结后,学位办制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交学院辅导员或教务员,并在系统中标注已领取证书人员名单。 | 2、3 |
| 15 | 学院 | 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登记 | 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登记 | 辅导员 | 学院辅导员核对和发放证书,并做相关登记后,在系统中标注本环节办理完结。 | 4 |
| 16 | 研究生院 | 档案寄送 | 档案寄送登记 | 研工部,综合楼501,84893605 | 研究生毕业三周后可登录毕业生离校系统查看档案去向并及时跟踪档案接收情况。 | 5 |
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请按顺序办理,其中第3、4、6-14项可同步办理。
2.毕业研究生办理完离校请及时登录离校系统查看自己办结情况,各环节系统操作人员及时在系统中操作,对未办理手续的研究生或学院及时督促,保证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3.因离校系统为第一年使用,所以毕业生在各毕业手续办理环节中的相关要求有不明白的地方,及时向各业务部门咨询,各部门关于毕业系统的使用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信息中心(84893911)沟通。
4.上述离校手续的办理时间节点请参照《2016届研究生毕业离校日程安排》通知办理,办理具体要求以业务部门公布的为准。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