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9]16号),研究生院对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6月17日期间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资助名单予以公布。
申请人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经费,除购买往返飞机票需提前向研究生院借款,其他经费由导师课题组先行支付,会议结束返校后,申请人须向研究生院提交总结及会议资料等,相关单据由导师确认签字后,一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申请人须在6月21日前登陆研究生院系统,网上填写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信息,否则不予办理经费报销工作。
附件: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名单(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6月17日受理)
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名单
(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6月17日受理)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批准经费(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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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BX1201042 | 张超 | 1院 | 智能监测与控制 | 14000 | |
| 2 | BX1201005 | 刘汝盟 | 1院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 8000 | |
| 3 | BX1103507 | 顾玲 | 3院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14000 | |
| 4 | BQ10048123024 | 接标 | 4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8000 | |
| 5 | BX1107505 | 丛玮 | 7院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14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