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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审核人: 访问量:213发布时间:2026-10-08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更好地服务江苏“1650”产业体系建设,夯实新质生产力人才供给基础,进一步落实大学生实习相关要求,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加强和规范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运行管理,经研究,决定依托江苏优质企业组织,开展 2026 年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定位  

围绕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面向全省高校开展学生实习实训等教学活动,搭建产教协同育人平台,让更多学生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培养服务支撑产业发展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适应职业需要的技术技能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基本条件  

基地主要依托江苏优质企业与高校合作建设,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为江苏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管理制度规范、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申报时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原则上为“筑峰强链”、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  

2.承担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经验丰富、条件充分,近三年每年接纳省内高校不少于300人次、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现场专业实习活动,且每年为省内高校提供不少于10个大学生带薪实习岗位。  

3.在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的企业,参与“双高协同”试点建设的企业,与江苏高校共建省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等平台的企业,以及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牵头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三、运行机制

(一)基地由依托企业与高校共同负责运行管理。企业是基地的依托建设单位,高校是基地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双方须签订协议,明确实习实训内容和责任权利等。  

(二)依托企业要规范学生实习实训工作流程和管理机制,将技术优势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结合,与高校共同制定实习实 训计划,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食宿等保障。同时,要加强学生安全生产教育,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并按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实习报酬,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三)高校要明确实践教学目标、任务及考核标准等,与企业共同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活动,依托基地加强教学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将实习实训、创新创业教育及毕业就业等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做好实习实训跟踪指导和管理工作,将学生在实习实训中的表现作为学业考核重要因素。  

四、重点领域

围绕我省“1650”产业体系,基地建设产业领域重点聚焦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低空经济、新型储能、智能机器人六大新兴支柱产业和量子科技、生物制造、绿色氢能和核聚变能、 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六大未来产业,兼顾其他传统和新兴产业方向。

五、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与地市初审。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且每个企业须联合3所江苏高校共同申报。基地命名规则:企业简称(6个字以内)+产业领域+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  

(二)省级评估。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从建设基础、育才效果、规范管理和服务保障等方面,对申报的基地项目进行评估,提出省级基地建议名单。  

(三)公示公布。建议名单经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审定后,联合发文公布。  

六、支持政策  

(一)省教育厅统筹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支持江苏高校学生到基地实习实训,优先支持基地合作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等平台项目。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评定的省级基地依托企业在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等专项中予以重点倾斜,支持基地依托企业申报 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及先进基础工艺人才等项目;支持基地依托企业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工程师协同创 新中心等平台载体。  

七、管理机制

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组织专家对基地进行抽查,根据基地运行情况及成效,对基地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八、工作要求

 (一)申报要求。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基地项目,已入选首批基地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本年度高校参与联合申报的基地项目不超过3个。申报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不得申报,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实依规严肃处理。  

 (二)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推荐单位须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严把项目质量关。要会同同级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严格把关,并出具书面推荐报告。  

 (三)推荐报送截止时间。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择优推荐优质基地项目,于10月15日前,将项目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列)、基地申报书(一式三份)及上述材料的 盖章扫描件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朱老师 84892491/52118395


附件1:基地申报书.doc

附件2:基地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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