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全体“三助”聘用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三助”工作效率,顺利、高效开展考核和管理工作,经校研究生“三助”工作组讨论确定调整岗位考核办法。自11月起,“三助”聘用工作调整为每月考核,岗位津贴每月发放,研究生“三助”工作站联络秘书将协助开展岗位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学期9-11月考核安排
1、考核对象为已聘用研究生,考核的工作时间段为2015年9—11月;
2、请聘用研究生和设岗单位于11月23—25日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写岗位考核相关信息,按时完成考核,未按时完成考核将暂停发放岗位津贴;
3、若单位有助管人员变动,请“三助”联系秘书填写《“三助”聘用研究生变动情况申报表》,经设岗单位老师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24日前交至研工部(明故宫校区501办公室,将军路校区为学工楼13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uaa_ygb@nuaa.edu.cn;
3、考核合格后,“三助”岗位津贴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14]9号)的文件精神,每位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每月400元,所聘研究生工作时间未满一个月离岗者不予发放岗位津贴;
4、单位如有研究生因未及时考核等原因需补发津贴,由联系秘书填报《2014-2015学年“三助”津贴补发汇总表》,经设岗单位老师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25日前交至501办公室。经核实后,酌情予以补发。
(二)考核办法调整后具体安排(2015年12月起):
每月20-25日为系统考核时间,有岗位及工作量变动,则需聘用研究生、设岗单位于每月25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考核,如无上报岗位变动情况将默认系统中聘用在岗名单和工作量发放津贴。因设岗单位未及时上报聘任研究生变动信息造成津贴发放问题,由设岗单位自行负责解决。津贴将于考核当月底、最迟次月5日前发放至聘用研究生交通银行卡中。各单位“三助”联络秘书负责考核督促及岗位聘任人员变动的报备工作。
研工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