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是研究生年度评优评奖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加强学风建设、鼓励先进、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特色发展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14-2015学年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
1、评选对象
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生和二、三、四、五年级博士生(五年级博士生仅限直博生),且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荣誉。
2、指标及额度
2014-2015学年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共有77个指标,结合设奖单位要求和各学院参评人数分配指标(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设奖单位及设奖金额见附件2)。
3、工作程序
(1)评审工作根据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工作程序为“研究生本人总结、申报,基层班级评选,各单位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推荐,校特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每个学生可同时申报两项以内的各类特别奖学金。
(2)各学院在申报评选的基础上,将推荐名单根据学院评审情况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排序,并按评审成绩推荐申请高额奖项名单(奖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为高额奖学金,高额奖学金可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高额奖项推荐名额不含海拉奖学金)。
(3)中航技奖学金、中航机电奖学金由设奖单位组织评审,其余高额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评审采用差额方式,评审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根据设奖单位要求,海拉奖学金名额单列。自动化学院、机电学院分别推荐7名、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荐6名研二学生申报,由设奖单位单独组织评审,按1:2差额评出10名获奖学生。未获奖学生不再参评其他特别奖学金。
4、材料要求
(1) 申请人填写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各学院统一汇总后,标注申请高额奖学金的学生,A3纸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研工部,电子版奥兰发至张廷赟处;
(2) 申请中航技奖学金的学生还需填写中航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附件4),该评审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两张近期标准2寸彩照;
(3)学院推荐申请高额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以及其他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材料要求简单制作封面,标注学院、学号、姓名、专业等信息,与证明材料简易装订并上交研工部;
(4)申报海拉奖学金的学生填写海拉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5),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交研工部,要求同(3)。
二、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是以设奖单位名称或设奖人姓名命名的,针对某些学院或某些专业的优秀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
1、指标
按照设奖单位的要求,择优推荐。
2、评定办法
设奖学院须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在学年评优评奖的基础上按照设奖单位的要求进行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报学校特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核定。
3、材料要求
(1) 学院汇总全部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6)报研究生工作部;
(2)按照设奖单位的要求准备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已进入2015级博士的硕博连读生,不予参评;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在职研究生。
3、申报人申报材料有效期从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包括已收到论文录用通知),不在有效期的材料不需要提交。请辅导员认真把关;
4、硕士生、博士生原则上按3:1的比例申报;
5、特别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6、请相关学院于10月19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工作部,电子材料通过奥兰报送。
附件:1.2014-2015研究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评定指标分配
2.设奖单位及设奖金额
3.研究生特别奖学金汇总表
4.中航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
5.海拉奖学金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