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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审核人: 访问量:149发布时间:2015-09-25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请各学院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评选工作。

       一、评选办法

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原则、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名额分配办法、奖励标准、评审程序、评审要求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二、时间安排

1930日前,学院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组织研究生申报;

21019日前,学院完成申请者材料公示,完成研究生获奖候选人名单公示,并将获奖候选人材料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处;

31025日前,研究生院公示审核的获奖候选人名单;

41030日前,学校公布获奖名单。

三、材料提交

19301500前上报本学院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

210191400前上报《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201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

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上报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其中评审情况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等,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学院主管领导签名需用手签,不能用名章;学生在申请条件一栏中需填写个人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获奖等方面的情况,申请人签名需用手签;《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201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盖单位行政章。

3、学校发文以后,请各学院于1110日前按要求推荐获奖研究生撰写先进事迹(各学院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先进事迹撰写要求及范本详见附件3),迹材料不少于4000字。

4、学校发文后,1110日前各学院收集获奖学生清晰竖版生活照一张(照片以学院+姓名命名),并提交事迹简介一份(事迹简介详见附件4);

5、学校发文后,1110日前请各学院组织获奖学生填写《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调查问卷》,并统计获奖学生科研信息(调查问卷后续会发到各学院,科研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5)。

6以上要求上报电子版的材料均以“学院+材料名”命名,学院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到邮箱nuaa_ygb@nuaa.edu.cn,纸质材料交至综合楼501室。

 

附件: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名额

3. 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及范本

4. 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简介

5. 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科研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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