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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研究生办理大学生医保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审核人: 访问量:193发布时间:2015-09-21

关于2015级研究生办理大学生医保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苏教财〔200948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914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使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医疗有所保障,按照市医保中心的要求,学校将统一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针对2015级研究生开展医保信息采集工作,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

本次大学生医保办理以2015级研究生为主(不含进修生、同等学力研究生),之前未参保的在校研究生、未续保的在校研究生也可办理。

二、交费标准及保障期限

2015级秋季入学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缴纳3年保费,共300元,保障期限为201591-2018831日;

2015级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缴纳4年保费,共400元,保障期限为201591-2019831日;

2015级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缴纳4年保费,共400元,保障期限为201591-2019831日。已在20156月办理了大学生医保且已在本学期初代扣医保费用的,学校在十月中旬左右办理多交款项的退费。

其他想参保或续保的研究生,缴纳1年保费100元,保障期限为201591-2016831日。

三、具体要求

(一)宣传动员

1、各学院新生辅导员认真学习校医保办公室提供的医保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材料(附件1),动员广大学生都能够积极参加医保。

2、各学院收齐新生报到材料袋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情同意书》,学院留存备案。

3、对于经动员宣传仍不愿参保的学生,组织其填写《不参保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并口头告知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学不享受公费医疗政策,告知书学院留存备案。

(二)医保信息统计工作

1、根据医保交费情况表(附件2),统计参保学生和不参保学生信息。对于不参保但已成功扣费学生,各学院在927日前将《2015级研究生医保退费学生汇总表》(附件3)奥兰发至张廷赟处,学校后期会统一退费到学生银行卡。

2需要参保学生信息,填写《2015级研究生医保信息采集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所需字段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所需字段包括:姓名、学号、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出生日期、民族、户口性质、入学时间、联系电话、备注。

特别提醒:1)所有数字均用文本格式输入;(2)身份证号中有字母的要用大写;(3)出生日期、入学时间八位数字输入要完整(例20140911),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码的信息相对应;(4)证件类型、性别、民族、户口性质最后需要转换为编码(编码详见附件5)。

3、将未交保费想参保的新生、想参保或续保的老生信息一并填入《2015级研究生医保信息采集汇总表》中,并在备注中注明“现金交费”

现金交费参保(续保)的学生,由学院自行组织收取医保费,并以学院为单位存至我校交行账户(账户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御道街支行,银行账号:320006639010149000354),存款单留言中注明“XX学院现金医保”,存款单交至研工部。老生为100/人,2015级硕士研究生300/人,2015级博士研究生400/人。

4按照省有关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学生的学生个人缴费部分(100/年)由财政部门补助,低保生必须出具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必须是20157月以后审核过的,家庭成员一栏必须有学生本人名字,户口本不可以证明低保)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低保证明要有学生本人名字、低保字样、时间20157月以后,盖当地民政部门章)。材料左上角注明学号、姓名。低保学生的医保信息也填入《2015级研究生医保信息采集汇总表》,在备注栏中标注“低保学生”。低保学生的保费先需个人缴纳,待南京市医保办审核后学校统一退费。

5、《2015级研究生医保信息采集汇总表》以“XX学院2015级研究生医保信息汇总表”命名,表内数据以备注为主要关键字、学号为次要关键词升序排序。电子版于929日前奥兰发送至张廷赟处,纸质版盖学院党委章后交至研工部。

 

附件: 1. 医保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材料

      2. 2015级研究生医保交费情况

 3.医保退费学生汇总表

      4.2015级研究生医保信息采集汇总表

      5.医保信息编码规则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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