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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医保续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审核人: 访问量:92发布时间:2015-05-21

各学院:

根据按照市医保中心的要求,学校将统一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将2015年研究生医保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续保工作

1、各学院根据续保名单(附件1),剔除已毕业学生和不续保学生的名单,将整理后的续保学生名单于527日前通过奥蓝发送至张廷处。

2、各学院通知续保学生确保银行卡在64-611日期间有足够余额用于续保费用代扣(医保费用为100/人)。批量扣款时间为64-5日,610-11日,612日以后不再办理。

3、此次续保期为201591-2016831

二、参保工作

1、目前在读但不在此次续保名单的学生,按新参保手续本次一并办理2015-2016年度参保,91日后不再办理老生参保续保。请各学院将新参报学生信息的电子版通过奥蓝527日前报送,报送格式详见附件2

22015级春博随2015级秋季入学研究生一起办理参保工作,根据最新医保要求,按学制一次性交纳保费,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三、其它事项

1、请各学院辅导员认真学习校医保办公室提供的医保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材料(附件3),动员广大学生都能够积极参加医保。

2、对于经动员宣传仍不愿参保的学生,组织其填写《不参保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并口头告知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学不享受公费医疗政策,告知书学院留存备案。

 

附件已发送至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研工部

                                          201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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