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校研字[2015]18号),研究生院委托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此次受理的306项有效申请材料进行了立项评审,专家组建议立项资助其中的129项,具体名单见附件。评审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15日—5月2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研究生院提出。联系电话:84892491。
此次拟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申请了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并获江苏省立项,则以江苏省立项为准,校研究生开放基金不再予以立项资助。
研究生院培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