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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37号)要求,经学院申报、公开答辩、专家组评审、表决,我校共评选出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法律硕士、教育硕士。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14年1月18日—2014年2月18日)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电话:025-84896170。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