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9]16号),研究生院对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5月15日期间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资助名单予以公布。
申请人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经费,除购买往返飞机票需提前向研究生院借款,其他经费由导师课题组先行支付,会议结束返校后,申请人须向研究生院提交总结及会议资料等,相关单据由导师确认签字后,一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申请人须在5月19日前登陆研究生院系统,网上填写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信息,否则不予办理经费报销工作。
附件: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名单(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5月15日受理)
研究生院
附件:
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名单
(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5月15日受理)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批准经费(元) | |
| 1 | B0902119 | 刘楠 | 二院 |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 12000 | |
| 2 | BX1103015 | 郑昕昕 | 三院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14000 | |
| 3 | BX1103505 | 侯佳 | 三院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1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