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创新基地开放基金结题的通知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10]14号)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9]21号),研究生院拟于2013年5月下旬对2012年第一批和2011年延期的开放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提交详细的结题报告(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和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一份,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均应不涉及保密内容。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结题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及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2、结题材料纸质文档提交至创新基地(实验室)办公室,结题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cxjd@nuaa.edu.cn邮箱,文件名及邮件主题为以下格式:项目立项年度-学号-姓名-项目名称。结题项目须由项目主持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校开放基金界面,填写提交结题信息。
3、项目执行期间,凡借出器材或申购器材中指定须返还创新基地(实验室)的,须于提交结题材料之前,归还设备至创新基地(实验室)办公室。
4、开放基金项目不得申请退题。项目负责人导师须严格监督和指导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工作。未能按期完成申请书预期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可以于5月15日之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书面延期申请必须明确以下信息:项目负责人姓名、导师、项目名称、延期时间(原则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延期原因等信息,项目负责人、导师以及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后,送研究生院培养处(本部行政楼509)报批。
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办公室
地点:8号楼613室,电话:84896197
研究生院培养处
地点:综合楼509室,电话:84892491
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