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良师益友—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三个为本、三个促进”的办学理念,树立教书育人典范,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增进师生之间友谊,发挥导师育人的重要作用,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为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行第四届“良师益友—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南京航空航空大学研究生导师通过校、院研究生会或研究生个人提名,报所在学院同意,均可参与评选(原则上各学院获评第三届“良师益友”荣誉称号的导师不连续推荐,名单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悉心育人。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科研水平,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优良。积极培养研究生的探索创新精神,认真指导研究生。
(三)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治学态度严谨,积极主动开展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严格审核和把关研究生的科研和学位论文,所带的研究生在学术科研、课程考试、论文答辩中无弄虚作假现象。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生活状况,能因材施教,全面指导研究生的成长成才,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就业等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视师生间的沟通交流,师生关系融洽。
三、评选名额
通过研究生推荐,各学院按不超过本学院在编研究生导师的5%确定候选人名额。最终在全校范围内遴选20名“良师益友—我最喜爱的导师”。各学院提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第四届“良师益友—我最喜爱的导师”提名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办法
详见附件 3《第四届“良师益友—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办法》。
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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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月中旬 公布第四届“良师益友—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结果;
7.3月底 举行第四届“良师益友—我最喜爱的导师”颁奖典礼。
(一)请各学院研究生会参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程,确保材料及时上交。《“良师益友—我最喜爱的导师”报名推荐表》详见本通知附件4。
(二)提名阶段结束后,请各学院研究生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候选人不符合参评条件,或被证明在学风评价方面存在不符合大学教师学术道德守则,取消候选人资格;如发现候选人材料不齐全或有误,请进行材料补充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