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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组织与申报条件
2012年3月12日前,学院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结果及申请书(一式3份)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综合楼509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文本发送至以下地址:lisha@nuaa.edu.cn
研究生院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