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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学校奖助学金中期评定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审核人: 访问量:283发布时间:2011-10-28

 

各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10]14号)的规定,要求2010级研究生奖助学金试行动态化管理,现将201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定的范围
    2010级全体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研究生、MBA、留学生只参加中期考核,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二、评定主要依据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10]14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校研字[2008]34号)
   
三、评定工作程序
    1
各学院应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制定研究生学校奖助学金中期评定实施细则,20111115之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2、各学院于20111231之前完成中期考核和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将结果予以公示,并将评定结果(即《2010级研究生学校奖助学金中期评定情况表》)报研究生院。
    3
、学院研究生学校奖助学金中期评定实施细则及《2010级研究生学校奖助学金中期评定情况表》应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wang_yan@nuaa.edu.cn
   
四、有关说明

1、研究生学校奖助学金等级与比例的评定,采用奖助学金总额不变的原则。

各学院应按照2010级研究生入学当年度确定的奖助学金总额,进行2010级研究生奖助学金中期评定。评定后的等级比例应合理并尽量保持原等级比例。

2、退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等级的名额保留在退学之前的年级;休学研究生,申请复学后,应重新参加复学后所在年级的奖助学金中期评定,奖助学金等级的名额,从休学之前的年级转入参加中期评定的年级。
    3
、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种提前攻博生进入博士阶段后,其奖助学金等级的名额保留在其硕士所在年级。
   
五、各学院应做好相关老师和研究生的工作,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的重要性,切实落实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关措施,严格按时间要求完成评定工作。
   
六、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2010级研究生学校奖助学金中期评定情况表(模版)

 

 

                                            研究生院

20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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