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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创新基地开放基金结题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审核人: 访问量:146发布时间:2011-10-25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10]14号)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9]21号),研究生院拟于201112月上旬对2010年度申请获批的开放基金进行结题验收。2010年之前申请获批的项目尚未结题的,此次也须一并参加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提交详细的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和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一份。项目结题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11130,结题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11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及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2、结题材料纸质文档提交至创新基地(实验室)办公室,结题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cxjd@nuaa.edu.cn邮箱,文件名及邮件主题为以下格式:项目立项年度-学号-姓名-项目名称。结题项目须由项目主持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校开放基金界面,填写提交结题信息。

3、项目执行期间,凡借出器材或申购器材中指定须返还创新基地(实验室)的,须于提交结题材料之前,归还设备至创新基地(实验室)办公室。

4、开放基金项目不得申请退题。项目负责人导师须严格监督和指导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工作。未能按期完成申请书预期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可以于1130之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书面延期申请必须明确以下信息:项目负责人姓名、导师、项目名称、延期时间(原则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即最长延至20124)、延期原因等信息,项目负责人、导师以及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后,送研究生院培养处报批。

 

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办公室

地点:8号楼613室,电话:84896197

研究生院培养处

地点:综合楼509室,电话:84892491

 

  附件: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研究结题报告

 

 

                            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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