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1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特别奖学金申报评审的通知
各学院:
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特别奖学金评审工作是研究生年度评优评奖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加强学风建设、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特色发展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特别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是以设奖单位名称或设奖人姓名命名的,针对某些学院或某些专业的优秀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
1、指标
按照单位的要求,择优推荐。
2、评定办法
设奖学院须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在学年评优评奖的基础上按照设奖单位的要求进行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报学校特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核定。
3、材料要求
(1)填写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
(2)按照设奖单位的要求准备其他材料;
(3)学院汇总全部专项奖学金申报者的一览表报研究生工作部。
二、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
1、评选对象
具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籍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且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荣誉。
2、工作程序
评审工作根据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工作程序为“研究生本人总结、申报,基层班级评选,各单位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推荐,校特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每个学生可同时申报两项以内的各类特别奖学金,同一特别奖学金评审中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申报学生。
3、指标及额度
2010-2011学年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共有81个指标,设奖单位及设奖金额见附表一。
各学院在学生申报的基础上推荐申请高额奖项(5000元以上,含5000元)获奖名单。
中航技奖学金将提前单独评审,请相关学院做好材料准备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将材料上报,研工部将进行初评确定最终参加评审名单,其名额占高额奖项名额。
4、材料要求
(1)填写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审批表(附件二);申请中航技奖学金的学生填写附件三:中航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注:1.该评审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两张近期标准2寸彩照);
(2)详细申报材料,主要说明自身在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政治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等表现情况和取得的突出成绩(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导师及学院推荐意见;
(4)10-11学年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以及其他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已进入2011级博士的硕博连读生,不予参评;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在职研究生。
3、申报人申报材料有效期从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包括已收到论文录用通知),请辅导员认真把关;
4、如有已与设奖单位签约就业的学生,请通过向研工部说明;
四、时间安排
请相关学院于10月14日下午5:00前将申请中航技奖学金的材料交至研究生工作部,电子材料通过奥兰上报材料报送。
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