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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1306发布时间:2022-11-24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强化导师岗位责任意识,提高导师育人能力,保障并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通过培训,使研究生导师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熟悉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熟悉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有效提升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能力,有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培训内容

包括研究生教育形势和政策、师德师风、导师职责、安全警示教育、心理学知识、管理制度、指导方法等。具体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

三、培训人员

1、拟申报博士、硕士生导师选聘的教师。

2、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但未参加过培训的导师。

3、招生资格审核中暂停2023年招生资格的导师。

四、培训要求

1、为保证培训质量,参加培训的教师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服从培训管理,全程参加培训。

2、请学院和参加培训人员高度重视,安排好培训期间的工作,严格执行培训要求,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圆满完成本次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

五、其他

1、我校导师培训体系包括新聘导师上岗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和日常学习交流活动。本次培训为上岗培训,由学校组织开展。

2、在岗导师定期培训和日常学习交流活动由学院组织开展,学院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在岗导师每年须至少参加一次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培训,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导师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


附件:2022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内容及安排.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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