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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1年度博士生短期访学(重点国别专项)”拟推荐名单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4466发布时间:2021-09-18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短期访学项目管理办法》( 校研字〔2019〕08号)精神,经研究生个人申请,学院初审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资助41名研究生出国短期访学,其中联培博士37名,联培硕士4名,现将拟推荐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2021年博士生短期访学实施注意事项:

所有获资助人员的出国审批和离校手续均可在微信南航智慧门户公众号或者i.南航app-网办大厅线上办理,无需纸质材料,所需递交材料清单如下:

1.出国审批阶段

国外学校近期出具的同意出访证明函或往来邮件截图,内容要包含具体访学时间。

2.派出离校阶段(所有附件合并成一个PDF提交,命名为“学号+姓名+离校申请材料.pdf”):

1)签证页;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出国留学补充协议(附件2,协议通过研究生院审核后生效,研究生院无需在协议中签字盖章);

3)研究生出国(境)安全保密试题及安全保密承诺书(附件3,自行学习文件中的安全保密守则(附件4),试题及承诺书均需手写);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派出国个人承诺书(附件5)

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派出国家长承诺书(附件6)

由于特殊原因需延期派出、改派或延长访学期限,需要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即派出截止日期前向研究生院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申请、国内外导师同意函和学院审批意见),在研究生系统提交短期访学变更申请并上传附件。

注:获批资助的同学应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逾期自动取消资助资格

3.回国结题阶段:

1)已完成短期访学项目回国的研究生首先需在微信南航智慧门户公众号或者i.南航app-网办大厅填写研究生赴国外联合培养离、返校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后提交至导师及相关部门审批,原纸质版离、返校申请表不再收取。

2)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raduate.nuaa.edu.cn/gmis5/home/stulogin)进行结题,选择短期访学结题,经由导师、学院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  

4.财务有关说明

学校为选派人员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根据出访国家和地区,实行定额资助,各洲具体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大洋洲12000元/月,非洲9000元/月,美洲14000元/月,欧洲13000元/月,亚洲11000元/月。研究生院每年将根据基金总额及申请情况调整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以当年研究生院的正式批复为准。奖学金分两次发放,出国前发放资助总金额的80%,回国后发放资助总金额的20%。

奖学金发放流程参照《博士生出国短期访学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所有费用支出须于归国一个月以内完成报销手续,如遇寒暑假可顺延至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不按期完成相关手续者,逾期不予报销。


附件1:“2021年博士生短期访学(重点国别专项)”拟推荐名单.xls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出国留学补充协议.doc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安全保密试题、承诺书(手写完成).docx

附件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安全保密守则.docx

附件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派出国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派出国家长承诺书.docx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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