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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7544发布时间:2021-09-17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科教〔2019〕19号),结合学校实际,请各学院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评选工作。

 一、评选办法

      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原则、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名额分配办法、奖励标准、评审程序、评审要求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执行。

 二、时间安排

 (1)9月24日前,学院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组织研究生申报;

 (2)10月16日前,学院完成申请者材料公示,完成研究生获奖候选人名单公示,并将获奖候选人材料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处;

 (3)10月25日前,研究生院公示审核的获奖候选人名单;

 (4)10月30日前,学校公布获奖名单。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新系统),在科研管理中录入个人各类学术成果、荣誉称号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研工管理”菜单下的“奖学金申请”中按类别填写申请,并提交导师审核。

 2、学院公示及材料审核。学院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审核。

 3、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意见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系统内流转流程为研究生辅导员-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

 4、研究生院审核,公示。

 四、材料提交及要求

 1、9月25日15:00前上报本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

 2、10月16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生成《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2021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打印后由学院院长签字,盖单位行政章后上报。

 3、10月30日前按要求推荐具有代表性的获奖研究生撰写先进事迹(各学院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先进事迹撰写要求及范本详见附件3),事迹材料不少于4000字。提供清晰竖版生活照1张(照片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

 4、所有获奖学生需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调研问卷(https://nuaagraduate.wjx.cn/vj/e70LID0.aspx);

 5、以上要求上报电子版的材料均以“学院+材料名”命名,学院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到邮箱nuaa_ygb@nuaa.edu.cn,纸质材料交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01室或将军路校区师生服务大厅11号窗口;

 6、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束后,各学院积极宣传获奖者事迹,通过学术沙龙、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促进学院研究生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pdf

附件2:事迹推荐名额.docx

附件3:写作要求及样稿.doc




 研究生院   研工部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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