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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项目和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16634发布时间:2021-04-02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7号)(附件1)和《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8号)(附件2)精神,现将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创新活动”)和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抓紧落实。

一、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

(一) 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1. 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分为科研创新实践大赛、暑期学校和学术创新论坛。

  2. 实践大赛、暑期学校和学术论坛均由承办学校资助。

(二) 申报条件

  1. 实践大赛主题应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实践性、应用性和引领性,组织方案科学合理。

  2. 暑期学校主题应体现本学科前沿理论与研究热点,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发展要求,聘请的专家学者整体水平较高,教学安排科学,组织方案合理。

  3. 学术论坛主题应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时注重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及跨学科、跨领域问题的研究与探讨,组织方案科学合理。

(三) 遴选限额

  1. 实践大赛项目遴选限额为1-2项。

  2. 暑期学校遴选限额为2-3项。

  3. 学术论坛遴选限额为3-4项。

(四) 申报与评审程序

  1. 各学院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申报书》(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申报书》(附件4)或《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书》(附件5),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

  2. 4月20日之前,各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有关教指委(教指委涵盖学科、专业学位和联系方式见附件6)。

  3. 各教指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和遴选,并将结果报送省学位办。

  4. 省学位办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五) 相关说明

  1. 各学院应积极联系协调本学科所在教指委,沟通申报信息,了解申报程序,并向院内宣讲,鼓励申报,申报数量不限。特别提示,江苏省工学1类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我校航空学院。

  2. 各类申报表格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3. 申报书的承办单位意见栏目的签章事务,请各学院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协调。


二、 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1. 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2. 创新计划立项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

(二) 申报对象

  1. 科研创新计划:全日制一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博士研究生,以博士研究生为主

  2. 实践创新计划:全日制一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 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4. 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5. 正在主持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与创优基金/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 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研究需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 申请人必须对预期所能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以及相应的支撑素材(如高水平论文、专利、标准等)进行明确,作为立项评审和结题考核的重要依据。

  3. 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四) 结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需完成项目申报书中预期成果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2.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撰写项目总结报告,汇总研究成果(包括实物、软件、相关论文、设计说明书、专利等),经项目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向院工作组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 院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对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采用答辩和现场展示相结合的形式,验收结果报校工作组备案。

  4. 项目负责人须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成果须标注获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资助及基金号。

  5. 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五) 申报与评审程序

  1. 4月2日-4月9日,申报人登陆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graduate.nuaa.edu.cn/gmis5/),在线填写《申报书》(附件10、11),电子版申报书(含本人和导师电子签名)提交后请导师网上审核,以“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10287)+学校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博士或硕士)+姓名”命名,例如“科研CX1028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0801力学-博士***”。

  2. 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及排序(按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分别排序)并在系统审核通过初审的项目。

  3. 学院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附件12),以“10287_学院名称_创新计划信息表”命名。

  4. 学院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项目信息表电子版于4月13日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邮箱:zhuqiong@nuaa.edu.cn,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于4月13日递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09)

  5.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立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

  6. 研究生院网页公示立项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7. 创新计划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撤项,应按申报时预期成果完成项目结题,结题后主持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本次工作联系人:朱琼    联系电话84892491/52118395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申报书.doc

附件4: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申报书.doc

附件5: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书.doc

附件6:教指委涵盖学科、专业学位和联系方式.doc

附件7: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申报信息表.doc

附件8: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申报信息表.doc

附件9: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信息表.doc

附件10: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11: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1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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