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研究生特别奖学金设奖单位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特别奖学金评审安排,现组织研究生申报2018-2019学年部分单位组织评审的特别奖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奖类别及申报说明
奖项 | 设奖数量 | 奖金额度 | 推荐名额 | 备注 |
航空工业奖学金 | 一等1名 | 20000 | 1-6、9、15、16院各推荐1名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参加答辩(航空主专业优先) | 学校组织答辩评审确定获奖人员和等级 |
二等4名 | 10000 | |||
中航技奖学金 | 2名 | 10000 | 1、3、5、8、12院各推荐1名硕士研究生参加答辩 | 学校组织答辩评审确定获奖人员 |
海拉奖学金 | 10名 | 5000 | 2院推荐4名、4院推荐4名、3院推荐6名、5院推荐6名二年级在校研究生参加答辩 | 由设奖单位自行组织评审,若评审结果早于学校特别奖学金评审,未获奖学生可继续申报其他类型特别奖学金,若迟于学校组织的特别奖学金评审,未获奖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学校组织的特别奖学金评选。 |
二、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择优审核推荐学生参评,填写《特别奖学金申报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
2、学院汇总申报学生信息,于10月14日下午17:00前将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研工部(学院副书记或分管副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nuaa_ygb@nuaa.edu.cn。
3、奖学金答辩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补充说明
1、原则上,每位学生每学年内仅可获评一项特别奖学金(包括校级和院级),特别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往年已获评本次所设奖项今年继续申报的,申报支撑材料只填写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之间的。
2、学校组织其他特别奖学金名额分配时,上述奖学金获奖学生名额计算在分配名额之内。
研工部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2019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中航工业、中航技、海拉)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