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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研究生新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户口迁移相关事项的说明

作者: 访问量:8457发布时间:2019-05-15

一、党组织关系转移

    1、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党组织关系须转入学校,定向培养考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党员管理规定》条款和培养协议中的学习形式,连续超过六个月在校学习的,可自愿选择转入党组织关系。

2、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当地县级(军队团级)以上党委的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填写要求:

1)江苏籍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当地县级(军队团级)以上党委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他省籍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当地县级以上党委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网上转接: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转接组织关系,具体支部祥见下表,安徽、浙江两省党员请在网上转接的同时提供唯一查询码。

院级党组织

转入支部名称

航空宇航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学院新生党支部委员会

能源与动力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入学支部委员会

自动化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硕士2019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9级研究生新生支部委员会

机电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综合支部委员会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2019级党支部委员会   

民航/飞行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19级硕士生支部委员会

理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理学院19级硕士生支部委员会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生19级第一支部委员会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19级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艺术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2019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

外国语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19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

航天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2019级硕士生支部委员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1916支部委员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二、户口迁移

    学生户口采取自愿迁移原则,定向、委培生户口不能迁入学校。如需办理户口迁入,请在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入材料交给学院辅导员,集中申报落户。

办理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1寸彩照1张。要求:白底大头无框,符合身份证相片标准。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户口信息采集单(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

    5.户口迁移证。要求:

 1出生地籍贯需详细具体,如“XXXX市(县)

 2)迁移地址:

    ①明故宫校区学院: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②将军路校区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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