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我校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团队或个人为单位进行申报,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奖项设置
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分为“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两类,不可兼得,且团队和个人不得以同一个项目为主要成绩重复申报。
(一)创新奖学金授予在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档,奖金额度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一等奖名额为10名,二等奖名额为20名,三等奖名额为30名。本科生、研究生分开评审。
(二)创业奖学金授予在自主创业、创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一等奖、二等奖两档,奖金额度分别为6万元、4万元,一等奖名额为10名,二等奖名额为10名。
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可与学校其他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兼得。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原则上,参评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以及和谐校园建设;
4.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奖学金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
2)参加学科竞赛、创新类大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做出较大贡献;
3)在技术上有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2.创业奖学金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创业项目创意新颖、市场前景良好;参加高水平创业竞赛,成绩优异;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或在高校创业孵化园、科技园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方法及要求
(一)申报人须经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推荐:
1.校内单位推荐;
2.所在学科或领域内两位教授专家联名推荐。
(二)申报人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所有申报人均需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5,同时创新奖学金申报者填写附件3,创业奖学金申报者填写附件4。附件1、5为报送工信部用,附件2、3、4为学校评审用),请勿修改申请表页数,申请表中文四号仿宋、数字英文四号Time New Roman。按照备注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请按照申请表中顺序排列,并提供目录)。推荐表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如有申请表不能体现的成果或成绩,请附在所有材料最后,并在目录中列清。
(三)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不得兼报。
(四)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申报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奖学金按自然年为周期进行评选,即申请人所提供申报材料中各类成果的取得时间原则上应为2018年1月1日之后,请各学院在审核过程中把关。
(六)以个人或团队为申报主体。获评过“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的个人或团队,若无新突破,不得再次申报;获评奖项中作为支撑的项目,若无重大进展,不得作为申报的支撑项目。
(七)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的申报渠道和申报书填写规则,申报渠道不符合规定或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则的,认定为申报不成功。
五、其他
(一)申报人于2019年1月1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
(二)申报材料分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包括附件1-附件5,其中附件1要求Word版和PDF版各1份,以“单位+本科/研究生+姓名+创新奖/创业奖”格式命名(例:航空宇航学院+本科生+张三+创新奖),纸质材料需提供附件1、附件2各1份。
(三)请各学院组织好本学院学生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本学院学生申报材料,并填写学院申报学生汇总表与花名册(附件3-附件5),于2019年1月11日17点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附件1-附件5)通过奥兰上报消息上报,纸质版(附件1、附件2各1份)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军路校区学工楼221办公室)。
(四)为进一步加强部属高校创新创业工作,修订下一轮奖学金评定办法,请各学院协助对全体2016、2017年获奖学生(团队负责人)进行跟踪调查,填写《工信创新奖获奖学生(团队负责人)现状汇总表》(附件6、7),获奖名单详见附件8。请各学院与2018年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五)后续评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