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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航空特色科技创新基地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1794发布时间:2018-12-1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促进我校航空特色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现面向全校征集2018-2019年度航空类科技创新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教师、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均可申报,申请者须具有与航空飞行器相关的创新思维、理念及构想,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的能力。

二、申报要求

1. 选题要求:目标明确、思路新颖,有航空特色的创新项目,具备创新性和可实现性,要求做出实物模型,能够进行飞行演示。作品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创新形式:飞行原理创新、气动布局创新、动力装置创新、控制方式创新等。

2. 申报形式: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设组长1人。鼓励跨学院、跨年级、多专业、跨学科开展合作研究。项目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3. 指导教师:项目应有指导教师12名。项目指导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学术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

4. 时间周期: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年。

三、项目评审及经费资助

基地将对所有申报立项的科创项目提供经费支持,支持分为立项评审、中期评审、实物外场试飞评审、项目推优评审四个阶段,单个项目通过项目推优评审后,可获得不低于5000元的经费资助。

1.立项评审

20181228,组织基地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专家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每个申报项目组长对所申报作品的技术方案进行阐述,阐述内容包括:作品的设计方案及三面图、创新点、性能预估及技术发展途径、现实和潜在应用前景等。评委根据需要对方案提出质询,选手答辩相关问题,并根据以下要素对项目进行评审,创新性(40%)、可实现性(30%)、可用性(15%)、制作工艺(15%)。通过初期评审的项目将获得立项经费支持1000-2000元。

2.中期评审

20194月,组织专家组对所有立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审,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来决定项目继续或终止,通过中期评审的项目将获得相应的后续经费资助。

3.实物外场试飞评审

    20196月,组织专家组对通过中期评审的项目进行实物外场试飞评审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或终止项目。

 4.项目推优评审

20199月,组织专家组对通过中期评审和实物外场试飞评审的项目进行项目推优评审,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国际无人飞行器创新大奖赛、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挑战杯等国内外航空航天类科创赛事。

四、时间节点

20181221日,项目申报截止;

201812月底,立项评审;

20194月,中期评审;

20196月,实物外场试飞评审;

20199月,项目推优评审。

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将在创新项目孵化、参加国家级科创竞赛中提供相关保障和支持,对优秀项目将重点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创新项目。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依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申请学分认定、推荐保送研究生或硕博连读、奖学金等相关奖励;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可推荐南航“突出贡献奖”、江苏省科协优秀双创导师或奖教金等相关奖励。

 

航空特色科技创新基地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doc                       

                                

 

 

         校科协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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