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吴彰钰同学违规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通报批评
各有关单位、全体研究生:
我校航空宇航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吴彰钰,因做实验需要,未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在校内审批、备案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违规购买硝酸,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经学生陈述、学院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建议,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小组决定:对吴彰钰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广大研究生以此为戒,尤其是在科研实验中接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研究生,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校实设字〔2005〕05号)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维护安全生产。
特此通报。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