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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协调会

作者: 访问量:1079发布时间:2018-09-21

 9月20日下午,研究生院主持召开我校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协调会。航空宇航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学院、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民航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航天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院长、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和相关学科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江驹教授主持。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及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已有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苏学位办(2018)41号)等文件要求,我校须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展对应调整工作。

 江驹教授首先强调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对应调整,必须坚持保证质量的原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对应调整,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进行,以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对应调整为相应的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存在多个对应关系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可根据学院自身主要办学方向和特色,选择一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对应调整。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应根据我校申报时的领域(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进行对应调整。我校拟申请对应调整为3个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分别为电子信息、机械、能源动力。

 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将直接关系到我校学位授权资格和双一流建设的发展,要求相关学院重视申请材料的准备及时间节点的把握,按时上报相关材料。与会学院领导及相关人员针对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开展了充分讨论和交流。大家对我校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原则与指导思想达成共识,统筹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专业人才培养。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于国家工程科技与产业发展需要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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