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的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我校拟择优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113名学生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推荐人选12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拟推荐人选101名。现对拟推荐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请被推荐人根据《申报日程表》中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有关工作。
申报日程表 | ||
时间 | 工作安排 | 负责部门/人 |
3月20日-3月31日 | 被推荐人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 研究生院 被推荐人 |
4月1日-4月5日 | 接收被推荐人网上报名材料,完成材料审核,填报单位推荐意见 | 研究生院 |
4月5日-4月12日 | 上报所有被推荐人电子材料,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公函 | 研究生院 |
2018年4月-5月 | 专家评审,网上公布入选名单 | 国家留学基金委 |
注意事项:
1. 网申过程中,请务必仔细阅读申请系统里第4条“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和第5条“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受理机构接收后不能提回修改;
2.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基于申请材料直接进行专家评审,不进行面试(攻读学位申请学费资助除外),材料的规范程度将直接影响评审结果,请严格按照说明准备材料。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电话:025-84892491,E-mail: pyc01@nuaa.edu.cn)。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0日